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有关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 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http://tj.ustb.edu.cn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