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对报考我院的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依次录取(艺术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满足某专业,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数不满足某专业,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4)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重征志愿的有关规定组织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6)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学院联系、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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