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结果查询渠道:(1)可登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查询;(2)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lcu.edu.cn/zscx)查询;(3)电话查询:0635-8239405。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情况
第二十八条 新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精神,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生购买的教材等自用物品据实结算。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059
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件:zsb@lc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