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000元/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500元/年。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3600元/年,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标准为预交学费,学年末按所选学分结算,多退少补。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900元/年。
以上收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办法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九条 学校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841064 0774-5820972 0774-5831555(传真)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43002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wz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