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及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科生学费按学分收取,预收标准为:师范类专业2200元/年;非师范类专业3200元/年;职教师资班专业:文史类专业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7000元/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书法教育)、戏剧影视文学专业7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9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00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困政策及措施:
1.学校设有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2.学校设有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应善良助学金”、“KFC(肯德基)曙光基金”等。
3.学校建立了较完善的“奖”、“助”、“勤”、“贷”、“补”、“缓”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013广西师范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学校监察室电话:0771-3908523。
2.学校网址:http://www.gxtc.edu.cn
3.学校招生就业处电子信箱:zsb@g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