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费、住宿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五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
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386、3696116(兼传真)(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院的网站上公布);
学校网址:http://www.gxljcolleg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