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20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3000元/人•年;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广告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4000元/人•年;地理科学专业:14500元/人•年;美术学专业15000元/人•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如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
招生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邮编:530226,咨询电话:0771-3191599; 传真:0771-3191599;学院网址:http://www.gxsy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