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入学与注册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录取标准,经各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公章,新生持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入学。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在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2635888 2635999 0776-2635666(传真)
学校办学地点:广西平果县大学城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531400 网址:HTTP://gxgc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