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丽水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未入学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摄影专业:9000元;艺术类其它本科专业:7000元;教师教育类(师范)本科各专业:3600元;其它本科各专业:3960元;高职高专各专业:600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浙江省物价局文件为准)。报考园艺专业的具有浙江省学籍的考生免收学费,浙江省以外的考生,学费仍需按3960元/年收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丽水学院奖学金,以及“山蒲”奖学金、“万地”奖学金、“汇聚·陈军”奖学金等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学校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开设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建立了“助困+育人+成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工作体系。
招生咨询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丽水学院招生网的“录取查询”系统查询。
1.校园网:http://www.lsu.edu.cn;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2. E-mail:zhaosheng@lsu.edu.cn;
3. 咨询电话:0578-2271179, 227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