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以上十个专业学费:13500元/人•年;法学、广告学、英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以上十个专业学费:11500元/人•年(以上学费标准暂定,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网站上,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0311- 80659066、80659099 ;网址:http://www.sjzueh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