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特等全优奖、学习优胜奖、文体竞赛优胜奖、学术科研奖、精神文明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专科三年制,其中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3000-14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艺术专科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退费按渝价[2005]48号文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为 800-1200元/年。
录取查询网址:http://www.swsm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