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2013年录取到我院的本科生,毕业时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邮政编码: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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