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和奖学金
各专业学费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按不同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章程。
奖学金:学院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贷款;(4)优秀学生奖学金;(5)专业奖学金;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可以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外机构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0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57011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1440 6512058 65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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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sjy@mail.md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