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职业学院2013年运动训练武术表演艺术专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3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3(97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院将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运动训练、武术、表演艺术专业在省内实行单独招生,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射击、武术套路、散打、体育舞蹈、高尔夫。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
2、具有三级运动员(以上)或三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者(以上)(可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
(一)我院将在院内、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高考测试期间)设立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3月1日8时至4月30日18时。
(三)报名资格确认时间(领取准考证):5月2日
(四)报名手续:由考生本人到我院网站下载(tyzy.hnedu.cn)报名表或报名点填写报名表,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学历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免冠同版1寸照片8张(背面注明姓名、地区以及所报专业);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在我院办理报名手续的同时,必须事先在当地市、县高招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将高考报名号或建档号填至《报名表》表头处。否则录取备案时发生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经湖南省招办批准,考生如事先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必须在3月25日之前报名,届时由我院报名点集中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②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考生报名时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的模式。
1.文化考试:分语、数合卷;英、政合卷两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专项考试:满分300分。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各专项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网站tyzy.hnedu.cn。
(二)考试时间:5月3日(星期五)
文化测试 8:30——11:30
体育测试 14:30---17:00
(三)考试地点: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四)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六、录取
(一)考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2划定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课与专业测试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我院于5月14日将拟录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3月1日——4月30日报名
5月2日领取准考证
5月3日考生体育、文化测试
5月4日—6日文化考试阅卷、统分
5月8日确定预录取名单
5月8日-5月15日 名单公示
5月15日确定拟录取名单,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5月22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学费:4000元/年)按省物价局湘价费[2005]59号、湘价费[2006]5号、湘价服[2002]11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九、未尽事宜请登陆我院网站(tyzy.hnedu.cn)查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5072855(兼传真) 85072701
联 系 人:李老师 陈老师
地 址:长沙市树木岭体院路71号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