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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海南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2016-3-16 18:59:58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我校严格按照海南省考试局颁发的《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制定2016年在海南省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计划数

学制

民政管理、物业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

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健康管理方向)、言语听觉康复技术、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商务日语、空中乘务、商务英语、旅游管理(英语方向)、旅游管理(韩语方向)、公共事务管理(学前英语方向)、传播与策划、文秘、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

高职

(专科)

20

三年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海南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316800201730

(二)报名流程:

1.31680020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48日至9到我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3.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海南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提交);

7.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8.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四)报名要求 :

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时间

科目

410

9:0010:00

语文

10:3011:0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地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六、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421日至25日间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考试局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单独招生计划,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并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

2)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以上考生必须按正常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在45日前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提出免试申请,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然后48日至9日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提交材料,接受我校审查。

 

九、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5572744(兼传真)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编: 410004             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

  址:http://www.csmzxy.com/dz/

 

2、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0831388     联系人:李老师   

    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址:http://202.100.206.42: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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