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1.一般类专业(除幼师和体育类之外)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16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3)进行命题。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具体分值为:公共必修课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
(3)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科合卷,专业课两科合卷。均为笔试考试。
(4)考试场次。共四场分两天进行,考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通知。
煤炭青年类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不再加试专业。
2.幼师普通专业
(1)考试科目。语文(幼师语文教材)、数学(幼师数学教材)、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具体分值为:语文、数学各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
(3)考试方式和场次。考试科目均采取笔试,共三场分两天进行。
3.幼师音乐、美术专业
(1)考试科目。语文(幼师语文教材)、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加试音乐或美术(考生只能选取一科)。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具体分值为:语文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音乐100分,美术100分。加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招办具体通知。
4.体育类专业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身体素质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为考生必考项目。
专项技术包括:田径(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体操。每位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个项目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具体分值为:公共必修课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共45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
(3)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采取笔试考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按照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通知。
(二)录取
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