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职〔2008〕39号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
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是中、高等职业教育沟通衔接的重要渠道,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要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认识对口单招工作重要意义,自觉将对口单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分析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提升对口单招工作水平。
二、科学合理安排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计划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我省将对普通高校对口单招院校和专业进行科学规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额中,相对稳定并逐步增加对口单招规模,同时在高技能紧缺专业继续安排本科招生计划。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计划及具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三、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大纲
2009年起,汽车和纺织服装两类专业开始招生,并执行新颁布的专业技能考试标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4);财会和市场营销类专业执行新的综合理论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6)。
各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其它专业技能考试标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于2009年9月报省教育厅批准公布,在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中执行。
四、明确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时间及有关政策
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技能考试将在2月28日—3月23日期间举行,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各联考委研究决定并通知。专业综合理论、文化基础课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9 日—10日。各市专业综合理论、文化基础课考试工作由招生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我厅有关规定,享受可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须先在各地报名,鼓励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综合理论与文化基础课考试。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对口单招考试大纲的科目和要求,结合考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对享受可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评定考生对口单招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所加分数计入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
五、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务工作
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特别是牵头院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总结和查找2008年对口单招的经验与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更为完善的技能考试组织方案,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一丝不苟地做好对口单招技能考试工作,确保专业技能考试科学规范、安全顺利。
各专业联考委要研究制定技能考点建设标准,按照方便考生、相对集中、相对稳定的要求,考核认定一批专业技能考点,提高技能考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各地、各校应高度重视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圆满成功,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印发2009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1.汽车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
2.汽车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
3.纺织服装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
4.纺织服装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
5.财会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
6.市场营销类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对口单招 通知
抄送:省教育考试院,江苏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