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 昨天下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与此同时,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不同照顾对象优惠政策不同。
【两大变化】
不同照顾对象
优惠政策不同
相比去年,今年高考办法中的照顾对象有所增加,不同照顾对象享受优惠政策也不同。
今年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奥赛获奖者
不再享有保送资格
近日省教育厅再次发布消息确认“奥赛获奖者不再享有保送资格”,2014年高考是新加分政策实施的第一年,除进入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外,其余奥赛获奖者都不再享有保送资格。
根据昨日招生百问解释,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达到4C1合格)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3)符合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考模式】
3+学业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
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除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特殊考生】
外省借读生小高考成绩
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理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14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150分制 100分制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招生答疑】
自主招生:哪些院校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从2012年起,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6所省属高校可在江苏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据悉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2014年春节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须达到4C1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港澳地区:往年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珠海学院等高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统一招生,考生可在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填报其志愿。报考其他香港地区高校的考生,可直接在相关高校网站上报名。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招生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高校。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7月4日前,澳门地区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名单。澳门地区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报考澳门地区高校不影响其参加我省统一招生各批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