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江苏高职单招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

来源: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1-13 21:27:28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适合在相关专业学习、具有职业潜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收对象
1、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D级科目不超过3门。
2、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院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科类 学费 备注
建筑
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5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立国际合作新生奖学金,6000元/生
 工程造价 55 文理兼收 47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90 艺术类(美术) 68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 50 文理兼收 12000元/年 
化学
工程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10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设立行业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
 石油化工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工业分析与检验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石油工程技术 45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电气信息
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机械
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文理兼收 5300元/年 
经济
管理学院 会计 55 文理兼收 47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立国际合作新生奖学金,6000元/生
 物流管理 50 文理兼收 4700元/年 
 国际贸易实务 50 文理兼收 4700元/年 
 会计(中外合作) 50 文理兼收 12000元/年 
合计  1050   

备注:根据考生报考及考核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作适当调整。

四、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115120

3、报名网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入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报名考试费: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每科15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

2)学校综合素质考核费:60/人,申请体育加试的考生需另交测试费60元,在考生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现场缴纳。

五、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会录取到合作办学类专业。

六、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七、考核办法

考核形式: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一)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考试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15330日(以省招办公布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由各市招办通知考生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

5.成绩公布:2015420日前由学校发布联合测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形式:由学校组织进行面试,总分为200分。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职业基本能力及倾向等。

3、考核时间:2015421--23日。

4、考核地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5、考核须知:

1)学校招生信息网将于2015410日前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安排,以便考生查看。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申请免测和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确认身份→缴纳综合素质考核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申请免测、加分等证明材料原件;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0张;

4)综合素质考核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考生前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优录政策

1、免文化测试(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免测类型

免测条件项

备注

综合优秀生

u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为4B及以上的考生。

报名参加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EMS方式于2015210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老师,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话:0514-87433178,注明“单独招生材料”。

u 中学阶段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科技特长生

u 中学阶段获得发明创造专利。

u 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体艺特长生

u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校长推荐生

u 校长实名推荐、综合素质优。

详见学校2015年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申请免文化测试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文化测试转换分按270分计算(满分285分),如达到免测条件未申请者,按实际联测等级换转。

2、加分政策(除第一项外其它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考生类型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1、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A级加20分,B级加10分。

C可申请免文化测试

2、中学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20

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可申请免文化测试

3、中学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

5-15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4、中学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15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中级

10

初级

5

5、中学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

5-15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6、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九级

20

 

八级

15

7、体育加试: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加试合格、优秀

20分、30

参加我校体育加试

加分申请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5210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老师收,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话:0514-87433178,请注明“单独招生材料”。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普通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95)、B80)、C65)、D50)进行换转,总分相同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英语分排序。

2、艺术类(美术)考生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排序。

3、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会录取到合作办学类专业。

十、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15-20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省招办网站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合测试费。

210日前

申请文化免测、加分等考生邮寄申请及证明材料。

320日前

免文化测试及加分考生公示、体育加试考生公示。

330

考生参加各地级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10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安排。

420日前

学校发布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421日—23

考生到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430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一、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待遇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被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纪检组,全过程参与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

2、 咨询电话: 400-860-1392(免费),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8887433078,传真:0514-87433099

3、监督电话:0514-8743301787433077

4、学校网址:http://www.ypi.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

招生微信号:ypi199

十四、来校路线

自备车可在扬溧高速瓜州出口下,沿润扬路向北至学校;或扬州南出口下右转200米后沿华扬西路到学校。

公交路线为:乘163729路公交车在扬州工业学院站台下。

十五、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我校决定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素质全面,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2.违法违规受到处理者;

    3.弄虚作假、有不诚信记录者;

三、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一生一份);

5)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6)学生高中三年成绩单(中学盖章有效);

7)相关获奖情况(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需要证明材料);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和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质两年,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五、附则
  1.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

    编:225127

联 络 人:章老师、顾老师

    话:0514-874331880514-87433178

    真:0514-87433099

    址:http://zjb.ypi.edu.cn/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