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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
(1)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 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注册证、奖状原件、盖有项目中心或协会印章的成绩册和秩序册、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的免试申请表。
(3)免笔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
(1)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
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3)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专项技能测试总分=录取总分。
3、三校生、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
(1)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入学测试》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70% =录取总分;
4、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免笔试考生;
(2)考生须达到当年划定的专项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3)所有考生按计划及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按专项能力分、专项素质分、文化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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