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今年部分高等院校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中对口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升学”)及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 (以下简称 “专升本”),4月29日8时至5月3日18时进行网上报名,5月5日至8日到确认点现场确认。这两项考试,退役士兵也可参加。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对口升学”本科不再进行补录。
A “对口升学”报考政策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省户籍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外省户籍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学生也可报考。
“对口升学”实行网上报名办法,考生在4月29日8时至5月3日18时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 )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确认,往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考试部门(大同、忻州的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身份证、《2014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还须携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其获奖证书并填写照顾对象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过期不再接收。报考山西中医学院针灸推拿专业的视力残疾考生的网上报名及确认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表示:各确认点要按规定程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数码照片(共两张,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备用),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经考生签名的确认表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本科按顺序设三个志愿,专科按顺序设五个志愿。考生要根据所学专业,按“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勿泄露给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强调: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他院校,若退档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因此,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定提交,就必须信守自己的郑重选择。
考生准考证号在确认时自动生成,考号由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五至六位为考生报考类别代码,第七至八位为确认点代码,第九至十一位为考生顺序号。
参加“对口升学”不再参加高考
凡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往届生不得报考。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天津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生;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面向山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招收应届毕业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类专业需进行面试、体能测试。
普通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成人中专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必须是入学时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或省教育厅依据有关规定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毕业生。
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
“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四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外语类、师范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和美术类文化课考试满分为400分,其他科类考试满分均为700分。本科、专科考试内容相同。
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四科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考生需填涂机读答题卡。山西中医学院针灸推拿专业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美术类专业测试与文化课考试同时进行,评卷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测试科目为色彩,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色彩测试时间为6月8日上午8∶30—11∶30。
报考音乐、舞蹈、表演、酒店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测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类专业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测试(面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
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市考试部门于考试前一周公布。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尾数可设混合考场。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考试时,任何人不准将试(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严禁监考和考生携带对讲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保障考场秩序,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对在考试期间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以及因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考点,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对口升学”本科不再补录
“对口升学”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录取总成绩。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的办法进行录取,投档比例1∶1。
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分、60分、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
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酒店管理、外语、公安类专业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考生,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且会影响下年度参加考试后的录取。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
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占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