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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山西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政策问答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3-4-24 14:25:12
 
14、考生的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答:考生的录取成绩按实际考试科目成绩之和计算。
15、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政策?
答: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报考本省院校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分、60分、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获得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
16、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查卷?如何知道查卷结果?
答: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成绩,或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查卷,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查卷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7、我省对口升学本、专科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和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投档比例 1∶1。在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先投放第一志愿,由学校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不达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调配第二、三志愿由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的办法进行预录取,投档比例1∶1。院校根据预录取名单发放预录取考生通知书,组织新生预报到,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预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18、美术、音乐、舞蹈、表演、外语、酒店管理、公安类专业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录取时先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各专业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第17条所述办法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外语、酒店管理、公安类专业在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专科投档办法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19、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3日至4日;专科预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8日。
20、对口升学如何补报专科志愿?补录原则和办法是什么?
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省招考中心公布的缺额情况,于9月4日至6日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补报专科志愿。
补录工作按上述第17条的原则和办法进行。
21、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
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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