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自主招生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2014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2013-12-22 10:55:14

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级分为“优秀级”和“良好级”。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的最终等级。
3、所有取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自主招生”批次(若无“自主招生”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享受我校所给予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提前批次志愿不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如相关省招办有特殊要求,按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执行。
4、在高考录取时,“优秀级”和“良好级”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30分(江苏省15分)和20分(江苏省10分)但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我即校予以录取,其录取专业由学校依据录取时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并结合考生填报志愿予以适当安排。
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优秀级”和“良好级”考生将分别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5分(江苏省加10分)和10分(江苏省加5分)进行专业录取。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见附表。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
6、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4年高考录取使用。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