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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来源:浙江大学 2013-12-23 18:15:38

2014浙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1.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2. 我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的材料,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并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 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浙江大学。

4. 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以上。

5. 自主生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五个等级:

 

 

等级

优惠政策

专业(大类)录取

A

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分数线即录取

满足填报的第一专业(大类)

B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以内即录取

4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C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以内即录取

3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D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以内即录取

2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以内即录取

1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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