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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成绩查询方式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2013-12-31 11:05:23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初审主要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学科特长基础、创新潜质、参与课外活动等综合素质情况。

2.考生可于2014年1月16日起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3.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文理科进行录取,其中按条件5报名者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4.学校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在我校网站公示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并请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高考考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我校即予以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0411—84724305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电子邮箱:dlmuzhaosheng@126.com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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