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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2015-2-28 14:07:05

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总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规则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获得“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资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3.录取原则: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本科一批次控制线。

  4.专业安排

  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由我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考生专业志愿、学科特长及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特长生计划”入选考生:根据其学科特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确定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1000名以内(不含加分),可直接入选“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入选考生: 若达到录取条件,直接进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

  “立人计划”入选考生:根据其学科特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确定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1000名以内(不含加分),可直接入选“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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