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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武汉大学 2015-2-28 14:53:27

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5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参加考核的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名单将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上一定分值(分值等于2014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50%,按四舍五入取整,各省录取分数要求见附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

  4.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自主招生专业所属院系专家实名推荐、院系复审、学校集体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等选拔程序后可予以破格录取,其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份一本线下2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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