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别
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创新人才计划”招生数不少于自主选拔录取总计划的80%。
考生不得兼报两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考生报考时需选择选拔类别和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表1: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情况表
| 计划 |
类别 |
可选报专业 |
考核科目 |
| 卓越教师计划 |
免费师范生 |
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语文+数学 |
| 创新人才计划 |
文科一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 |
阅读与表达 |
| 文科二 |
经济学类、社会学类、人力资源管理、新闻传播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 |
| 外语类 |
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 |
| 理科一 |
金融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软件工程 |
数学与逻辑 |
| 理科二 |
心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