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联系方式
2015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成绩查询方式 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邮箱:zhaoban@njnu.edu.cn
电话:025-83720759 传真:025-83598534
纪委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
校区邮编: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