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卓越计划
1.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航空航天信息等科学与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兼具坚定的信念、超群的思考力、高效的学习能力、果敢的行动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服务国家战略,探究国际学术前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2.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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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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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Ⅰ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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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Ⅱ |
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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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Ⅲ |
材料类、工业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注:每个考生只可选报其中一类
3.招生计划:75人(每个专业类别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一等奖者;
(3)具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前六名或世界级比赛前八名者;
(4)考生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或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卓越的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卓越计划”普通类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以内(江苏15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并获得专家组一致推荐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40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