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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2016-3-11 23:20:22

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不含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请按考生所在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优惠政策
  
  1.优惠分值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除外)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入围合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要求1个A、1个B及以上,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18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说明
  
  (1)根据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
  
  (2)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及招生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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