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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2016-3-14 18:32:10

录取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其中,江苏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及以上。
  
  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并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录取优惠政策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则予以录取。考生入选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面试成绩及获奖科目确定。
  
  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并进入综合面试后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公示的条件(录取优惠政策包括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20分以及线上40分。如果该省份已经合并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招生批次,则以该省份公布的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代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各省具体优惠政策请详见附表3),如我校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如未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予以退档。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须属于在自主招生入选公示的专业大类内。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具体按以下方式录取:(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统一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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