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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合格名单查询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6-3-15 10:00:33

合格名单

  (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排队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达到同专业类别同科类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2)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将合格考生分为A、B、C类。各类考生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A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B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30分,C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40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AB及以上方可录取。A、B、C类合格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类别和科类的合格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A类一般不超过合格总人数的30%,B类一般不超过50%,其余为C类。

  2.入选考生

  2016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和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审核通过和各级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1.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实行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三级信息公开。

  3.对于在自主招生中有资格造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nenu.edu.cn。

  5.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6.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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