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考生信息公示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最终合格考生。
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次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
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C、D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