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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名单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2016-5-4 17:23:58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和《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我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分学科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如下(分学科按报名号排序):

教育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电子商务类初审合格名单

法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化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计算机类初审合格名单

历史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生物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新闻传播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信息技术类初审合格名单

政治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中国语言文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教育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电子商务类初审合格名单

法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化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计算机类初审合格名单

历史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生物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新闻传播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信息技术类初审合格名单

政治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中国语言文学类初审合格名单

考生同时可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初审合格情况,初审没有合格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平台查询专家审核意见。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4月15—20日,期间如有异议或疑问,可致电:027-67863404、67863374、67863334、67862239。

请初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4月3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并打印准考证,于6月12日参加学科面试。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文件精神:对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转专业的自主招生学生,应当严格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我校规定按照自主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只能在学院内转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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