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个人自荐的考生须经湖州师范学院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0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四、2015年3月21日-3月27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3月21日-3月27日到工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一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2020789)和学号(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在核对无误后,缴清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未办理柜台缴费的考生请于报到当天(2015年3月28日上午12点前),在报到现场收费点办理现金、POS机刷卡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