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
2014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雕塑、绘画、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
公共艺术 |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
艺术与科技(会展设计与策划、演出空间设计)、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工艺美术(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SIVA-德稻实验班各招生专业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设计、动画) |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只招理科生。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设计与
传播)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策划) |
摄影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文化产业管理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地普通类专业本科线。 |
表演(音乐剧、话剧与影视表演)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只招女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