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艺术体操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满分100分
类 别 |
身体形态 |
专项技术 |
指 标 |
体 型 |
身体动作技术 |
气 质 |
自选成套动作 |
分 值 |
20分 |
80分 |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内容类别 |
考核(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 值 |
身 体 形 态 (20分) |
身高 (5分) |
5分起评,实行减分制。身高在160—175cm之间不扣分,否则不足或超过者每1cm减0.5分。 |
0—5分 |
体重 (5分) |
5分起评,实行减分制。体重在45kg-60kg之间不扣分,否则不足或超过者每1kg减0.5分。 |
0—5分 |
气质 (10分) |
10分起评,实行减分制。依实际情况对形象不佳者适当减分 |
0—10分 |
专 项 技 术 (80分) |
身体 动作 技术 (40分) |
1、跳跃动作:(跨跳、结环跳、自选跳步) 测试要求:姿态准确、腾空高、落地技术正确。10分 2、转体动作:(舞姿转体360°、巴塞转体720°、自选转体) 测试要求:身体姿态正确,体踵高,轴心好,转体度数准确。10分 3、平衡动作:(搬腿平衡、高举腿平衡、自选平衡) 测试要求:身体姿态正确,体踵高,平衡动作保持1秒以上,动作完美。10分 4、柔韧及波浪动作:(身体波浪动作、踹燕动作、自选动作) 测试要求:身体波浪动作要求全身参与动作,连贯流畅,各关节一次屈伸。踹燕动作要求上体后屈水平以下,两腿开度180°以下。10分 |
0—40分 |
自选 成套 动作 (40分) |
1、测试方法:学生任选一项器械或徒手成套动作。(二级规定动作或自选动作) 2、成绩评定:根据艺术体操特点及规则扣分。要求按编排情况及完成的质量进行评定,编排20分,完成20分,满分40分。(若做二级规定动作,没有编排分,只有完成分,即满分20分) |
0—40分 |
三、说明:
1、考生需身着相应体操服或比赛服装。
2、考试中所需音乐须由本人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应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用器械考生自备。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