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音乐类招生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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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集美大学 2009-1-10 10:33:05 |
1.考生凭《音乐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手机、传呼机和随身听等与本场考试无关的物品。 2.考生进入侯考室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验证等工作。 3.考生在侯考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吸烟。 4.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补。 5.考生在考评组组长指导下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不准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准向考评人员暗示或透露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找考评教师说情,递条子或暗示考评人员给予照顾等。 7.考生如违反考场规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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