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美术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我校在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并报各省招办备案。凡未参加我校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考试的考生或参加我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没有资格获取合格证,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现将各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的成绩公布如下。专业合格证将随后寄出。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湖北13人;江西1人;湖南1人。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在划定的资格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的省份,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具体省份待各省招办审批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