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9000元/年,如有变化按山东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本专业拥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的高水平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长期聘请中央音乐学院、国家交响乐团、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民族乐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承担演奏、演唱等专业主干课的教学工作,设有“音乐文学”硕士点,有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理论三个研究方向,在文化产业管理博士点设有“艺术(音乐)文化管理”研究方向。
本专业除进行音乐理论教学外,还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丰富的音乐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须参加多种艺术实践活动,参加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等。
二、招生计划
本专业文理兼招,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为60名,我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研究确定。招收项目包括:
1. 西洋管弦乐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马林巴、定音鼓、小军鼓、竖琴、萨克斯。
2. 民族乐器:
二胡(含板胡、高胡等其他拉弦乐器)、琵琶、古筝、扬琴、阮(中阮、大阮)、柳琴、三弦、笛子、笙、唢呐、排鼓、大鼓。
3. 声乐:(1)美声唱法;(2)民族唱法。
4. 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