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一)宣传阶段 |
2月28日前 |
安排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意见; |
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规、程序等宣传工作 |
(二)申请报名阶段 |
3月6日-3月12日 |
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报名;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交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交纳考试费用(每科25元) |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阶段 |
3月13日-4月14日 |
由宝鸡教育学院和宝鸡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分别负责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有关课程的培训工作 |
4月21日-4月24日 |
申请人员凭《培训合格证》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领取《准考证》 |
(四)普通话水平和心理素质测试阶段 |
3月6日-4月12日 |
所以申请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普通话未达到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宝鸡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
(五)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统考阶段 |
4月25日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全省统考 |
(六)公示考试成绩阶段 |
4月28日-5月3日 |
公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
(七)领取有关合格证明及体检阶段 |
5月4日-5月8日 |
申请人员凭《准考证》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考试合格证明》和《心理素质报告单》,教育基础知识理论及普通话测试合格人员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
(八)受理申请材料初审阶段 |
5月15日-5月21日 |
申报认定人员向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交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
(九)学历核查阶段 |
3月6日-4月30日 |
审查申报人员的学历 |
(十)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阶段 |
6月1日-6月5日 |
成立学科测试小组,安排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
6月12日-6月13日 |
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申请人员凭《准考证》参加测试 |
6月15日-6月24日 |
公示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
(十一)资格认定阶段 |
6月26日-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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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认定机构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数据报教育部教师资格网,申请证书编号 |
(十二)颁证总结阶段 |
7月15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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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定结果,打印、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总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