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北京中考 - 正文

2013北京中考填报志愿4类考生注意事项

来源:北京考试报 2013-3-23 13:36:31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填报中考志愿时,已被确定“名额分配”、直升“市级三好生”等4类中考生要将规定学校或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年中招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文体、科技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校,符合条件报考“名额分配”、“特色班”、“子弟班”,报考“宏志班”等4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将相关学校的相关专业填报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

  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参加“名额分配”的学校要将招生计划的12%至15%用于“名额分配”。参加“名额分配”的中考生将被推荐到示范高中,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将“名额分配”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未被“名额分配”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可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招录取。

  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要将本校高中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文体、科技特长生报考传统项目校,经测试合格后,要将传统项目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才能以特长生身份被录取;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要取得报考学校的资格认定,并按要求办理报考手续,在填报志愿时要将该校(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宏志班”学校,考生要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 上一个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