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平时成绩审核办法
一、平时成绩考查(分值15分)由学校负责实施。体育教研组组织考试,学校教导处进行核查,成绩须于体育中考报名前一周在学校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成绩记录册由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查,并将成绩电子稿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平时成绩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常州市区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金坛、溧阳、武进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平时成绩审核工作小组由教育行政人员、骨干体育教师和校医组成。
三、平时成绩审核采用现场抽签测试的办法。申报耐久跑、实心球“+1”分评定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测试;
四、审核内容及抽查人数
1.内容:①耐久跑(男)1000米/(女)800米;②实心球(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及学生达标成绩;③学生三学年体育学习成绩及考试内容与方法。
2.抽查人数:初三毕业生300人(六个教学班)以下,抽样两个教学班,第一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第二次抽出的班级测试实心球;300人(六个教学班)以上抽样三个教学班,第一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第二次抽出的班级测试实心球,第三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
五、学校供审核检查小组审核材料(材料必须是初三年级全体学生的):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2.三学年体育课成绩册和体育理论考试试卷
3.平时成绩考查登记表和“张榜公示”情况
4.学生学籍卡、班级学生名册
5.体育中考考试证
6.伤、病、肥胖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7.游泳考试成绩证明
六、各校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如实上报测试成绩。
七、测试办法:
1、对耐久跑、实心球“+1”分评定采用学校组织申报,现场测试的办法。学校需本着暨对学生负责又“讲诚信”的原则,确实上报“+1”分评定的考生人数;对不如实上报“+1”分评定的考生人数,经现场测试达标率低于60%的学校,将给予通报。
2、平时成绩认定被抽查班的学生(以学籍卡为依据)全部参加测验,95%以上人数测验成绩达到上报成绩,该班(校)即视为通过审核。与上报成绩不符的考生成绩按抽查测验的成绩给分。
3、审核时未通过,须在一周内(从审核当天算起)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进行第二次审核。第二次审核的班级在第一次抽查审核班级外的其他班级中抽签决定。如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则对全部未抽测学生进行审核,并按审核测验的成绩对全体学生进行评分。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将给予通报。
4、被抽查到的班级原则上全班学生应参加当场的平时成绩测试,已通过游泳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除外。因故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手续。因伤、病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因例假而不宜长跑的,须经审核小组的医务人员确认。以上人员需在一周内由审核小组进行补测,补测时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