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统招后调招分段投档录取
根据今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安排,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过程中,根据《成都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按先统招、后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市招考办公布的信息显示,经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投档时具体分段办法为:630分以上为一段,629到580以5分为一段,579到573为一段,每一段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对于低分被录取而高分“落榜”的情况,市招考办表示,如果同一学校有低分被录取而高分未被录取的情况,一定是低分考生的志愿比高分考生的志愿顺序更靠前。若学生成绩(含加、降分)达到学校的分数线,且填报了该校志愿而未被录取,则属于志愿顺序靠后或相同分段考生按录取规则排序时,小项排序靠后的情况。
在此前的相关文件中,市招考办对于具体的录取,也有相关规定。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含加、降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数、外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相同,则按语、数、外、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