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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小升初办法及办理程序

来源:天河区教育局中招办 2013-5-1 17:40:55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跨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在本市其它区(县级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提出回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升学申请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户口簿、学生父母(本人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和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二、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现场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3年5月9日9:00-11:30、14:00-17:00(广州市规定时间)

办理地点: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内。

咨询电话:38622522

 

天河区教育局中招办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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