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参加其他类型招生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实习生苗勃)爷爷有房孙子有机会优先入读小区公办幼儿园,昨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发布了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方案,5月8日中午12:00~9日中午12:00,荔湾区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名额中,70%面向社会招生,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30%为自主招生。
根据招生方案,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3周岁(以2013年为例,即2009年9月1日及之后,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后续年份依此类推)的荔湾区户籍及符合荔湾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办托班。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70%面向社会招生的名额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名额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
根据方案,小区业主优先考虑名额的幼儿必须父母具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和适龄幼儿具有荔湾户籍(含符合荔湾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幼儿,下同);凡业主为祖辈的,该居住地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2013年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70%,2014年为80%,2015年为85%,2016年为90%。
该招生方案还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3年为30%,2014年为20%,2015年为15%,2016年不高于10%。
参加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荔湾区户籍适龄幼儿只可报1所区属公办幼儿园志愿。
5月23日,在公证、纪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现场监督下,区招考办启动电脑随机派位程序,为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随机分配1个随机号码,随即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排序,生成一个与所报名幼儿园对应的排位序号。每所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进行录取。而未被录取的幼儿可继续参加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招生。
以上内容来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