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
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准考证号 初中就读学校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市(县) 乡(镇) 村委会
以上栏目由考生填写
村委会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意 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市县(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存档一份,两份由考生提交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于5月8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
2.此表须附父母双方户口簿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落实绝育措施的相关证明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纯二女户证明复印件。
附件5
201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报考所在市县 准考证号 相 片
(所在学校或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曾用名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是否世居海南黎苗回族
所在学校 民族成份
随父或母
本人民族成份是一贯填报
或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变更
家庭住址 省(区) 市(县) 乡镇或街道 村、居委会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年 龄 职 业 出生地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父 亲
母 亲
祖 父
祖 母
外祖父
外祖母
以上栏目由考生如实填写。已逝的亲属要在其“年龄”栏中填写“已逝”。
本人所在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父或母出生地
村(居)民委
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父或母出生地
乡镇(区)人
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父或母所在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户籍所
在地派出所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民宗局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父或母出生地村(居)民委员会”和“父或母出生地乡镇(区)人民政府”意见栏,由考生民族成份所随父或母的出生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区)人民政府,作出其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意见。
2.“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作出考生的民族成份以及与父或母的关系确认意见。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单位留存,两份送考生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按规定时间报送省中招办。
4.考生本人和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要附在表后以便复核。
5.承办单位:各市县民宗局。
附件6
省一级学校名单
1.海南中学
2.海南省国兴中学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4.海南华侨中学
5.海口市第一中学
6.海口市琼山中学
7.海口实验中学
8.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
9.文昌中学
10.琼海嘉积中学
11.三亚市第一中学
12.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13.儋州市第一中学
14.琼州学院附属中学
15.洋浦中学
16.文昌市华侨中学
17.澄迈中学
18.万宁中学
附件7
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1.海南中学
2.海南华侨中学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4.海口景山学校
5.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6.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7.海口昌茂花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