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海南中考补录工作必须依托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
省教育厅中招办强调,根据补录原则,高中学校在琼海录取场未完成的公费生招生计划(含统招生、指标到校生、特长生、教工子女生等),由主管的市县(单位)中招办制定补录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补录公费生的资格审查,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降低分数和有关要求,不得用于转招择校生,补录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收回,不得再用。
此外,补录工作必须依托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省中招录取系统的远程补录功能已经开通。为加强补录工作的统筹管理,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和择校生的点录权限上收到市县(单位)中招办,补录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研究确定后,由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点录。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点录新生,由管辖的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
补录对象为档案在库的考生,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务必先查清楚考生的档案在库情况,已被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含民办高中学校统招的公费生),不得作为补录对象,省中招录取系统也不能通过。
新生注册后,各高中学校要及时统计报到和未报到学生名单,主动联系未报到学生,给予1—2天的时间让学生到校补报,逾期视为放弃,可以留出空位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秋季开学一周后,各高中学校不得再补录新生。省中招办将视情况关闭省中招录取系统的相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