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樊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
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樊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08]17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樊市初中毕业和升学实验技能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襄教[2003]21号)精神,制定了《襄樊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襄樊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技能考查管理,确保考查工作的信度和效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
参加考查对象为:2009年应届初中(含职业初中)毕业生。
二、考查范围和内容
考查范围:现行物理、化学、生物教材中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技能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
三、命题和制卷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制卷,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四、报名
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的学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10日。
考查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组织,襄樊市直中学考生以校为单位集中到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报名,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于2009年3月12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五、考点设置
县(市)区考点设置由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提出意见,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核批准。市直初中考点设置,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定。
(一)考点设置的原则及条件
实验考查考点应设在建有二类及以上实验室的中学。为方便考生,农村初中考点原则上设在学校所在乡镇。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查。
(二)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等设施齐全、规范,学生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应能满足实验教学和实验考查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充足,学历符合要求,具有上岗资格;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计划、规章制度、教学任务和内容落实,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教师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
(三)考点的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整个考点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副主考协助主考管理,协调考点考务工作。
考点应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准时、正确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2009年4月1日前,各县(市)区将考点设置情况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审核批准。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查的组织、后勤、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
2、考点应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厕所等,并有明显的标志。
3、考点应在醒目的地方张贴考室安排示意表、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
七、考查时间
全市考查统一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24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查的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初中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查小组的组成和人员配置。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监考、评分教师统一组成若干考查小组,到各考点监考、评分。市直初中的考查,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抽调监考、评分教师,组成考查小组,实施监考评分工作。
每个考查小组根据考点人数和工作量,按每个监考、评分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的要求,配置若干名监考、评分人员。
每个考查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三)试题编组。物理、化学、生物各选择9个试题,编为9组。每组为一张试卷一个题号;每组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试题。每半天考同一个题号。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市和县(市)区的统一安排,依据本考点参考人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组(每半天参考人数为一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每组考生的题号和具体考查时间。每个考生考两个试题,通过抽签的方式,在一个题号中选择两个试题。
(五)考场设置。每考室设12个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查,按照四纵三横的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每个试题分值为15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的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技能水平,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上监考、评分教师的姓名。考查结束后,监考评分教师负责将试卷整理好后装入试卷袋并密封,交考点办公室。
(七)成绩登录。考查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市直初中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统一组织对考查成绩进行登录,并划分等级,成绩登记和等级划分的结果一式三份,一份留存; 一份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一份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派和培训。各地、各校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九、培训
所有参加监考、评分的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注意考虑学生操作中会出现的各种可能情况,着重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序和相应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努力做到客观公正。
监考、评分教师及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合格证制度,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十、安全保密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周密安排考点、考室,认真抽调监考教师和评分工作人员,认真搞好试卷保密工作,认真组织考试和评分登分工作。确保考试信度,做到公正公平,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十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襄樊市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张华美同志任组长,朱世云、朱启龙同志任副组长,刘朝志、蔡德强、肖兆权、张成国、陈守兰、陈兴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的安排、组织、协调和各项考务考纪工作。朱世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德强、陈守兰、陈兴明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查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依法严肃处理。考查期间,市、县(市)区组织巡视组,对各地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给予考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考点设置的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